|
|
不满足在客运站正当经营,一家商店店主竟伙同他人做起了“碰瓷”的勾当,用铁丝捅倒礼盒敲诈。日前,店主等两名涉案主犯分别获刑。
( b) X5 E) L& k! t4 s7 Q 今年6月份,在西安市莲湖区枣园东路城西客运站旁的某便利店内,齐某、李某采用“碰瓷”的方式,多次敲诈勒索他人钱财。该团伙成员“分工协作”,由李某在便利店门口与受害人迎面而过时,佯装手中的矿泉水瓶被受害人碰掉,要求受害人进入店内买水赔偿。受害人进入店内向齐某购买矿泉水,准备离开时,齐某用事先准备的铁丝,将放在店内的保健品礼盒捅到在地,要求受害人赔偿,否则不得离开,团伙中的另两名成员负责帮腔及打下手。齐某、李某等人利用上述方式作案多起。
& a% Q! ^1 J. I! |6 T) g 近日,莲湖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人齐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方法,向他人强行索取财物三次以上,两人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 l- H o* P2 N& v) J7 t& K/ {. L7 R9 J3 Y- C: r. s2 Q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