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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诉 请 求 书
6 K- F$ {9 y. ~: N+ O2 c( i6 W 泰和物管公司强行进入富林花园小区以来,长期不履行物业服务义务,串通基层腐败黑恶人员编造虚假事实,隐瞒代收代管账目,破坏业主共有设施设备,诈骗业主电费款和专项维修资金共计209961.61元及更多资金。泰和物管公司于2013年6月公告宣布退出富林花园物业服务,至今都不依法办理退场移交手续。为维护富林花园业主的物业权益和物管工作的正常秩序,特就泰和物管公司违反《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拒绝办理移交手续擅自退出物管区域停止服务的事实进行投诉,请求依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限令泰和物管公司依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办理退场移交手续,退还诈骗的公共收益资金和专项维修资金及水电气费款,恢复小区被破坏的物业设施设备,赔偿违法违规行为给业主和居民住户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0 f2 \) v/ D# k0 z9 s 此致( [" V6 p. [9 ]5 e5 [; c
南充市房管局
9 _, s1 Y, p! u1 j$ C 投诉请求人: 知情业主*** 电话 ***********
0 V- T" ?3 x, J) R: M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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