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们是岳池县天平镇团坝子村村民,现向您如实反映问题:6 z2 {. D+ T1 j4 W
一,天平镇党委政府领导不作为,请求上级督查9 c1 e J5 r! h
理由:
% ^& M. s; Z) n1 d: k! j5 ` 1,天平镇政府已确认了团坝子村村长(原支书)左国勇严重违纪违法,而不给予处理,继续让他任该村村长职务,广大村名极大的不满;. V0 v6 D& n& Z& f& ]) W- w
2,镇上将本村收支凭证及账本封存在镇纪委,至今已达三年之久,而不敢公开账务,广大村民对账务疑虑重重。2 H1 {! R3 ?: L! u0 A
二,天平镇党委,纪委领导对村支部书记左国勇侵占贪污村名款项16万余元的严重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进行包庇,请纪委明察,追回贪污款,归还给村民。
1 E5 `8 L9 B [/ S1 N+ ~4 Q 理由:
% _. `" j- |8 S; ?( x 1,镇纪委已对左国勇的贪污事实查明清楚,村名并多次向镇纪委反映要求处理,而镇纪委廖敏书记既不组织查账,又不追债,对左国勇的贪污行为进行包庇。
0 s* A' q- U$ R- j. U0 N. R6 S 2,本村召开的党委大会讨论镇纪委给予左国勇违法违纪行为的警告处分时,16名党员参会,就有12名党员不赞同给予左国勇警告处分的处理,要求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追回左国勇贪污的款项。天平镇党委领导为了维护镇纪委处理的意见,强行要求村支部修改本次党员会议记录。这么做行吗?
. M: ^( _ n' F. @; d 3,镇党委文强书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讲党的原则,对违法违纪行为,不进行制止和打击,与其同流合污,在广大村民反映左国勇贪污行为问题时,他居然叫广大村民算了,不要再上告了,如你们再上告将对你们进行判刑处理。
5 x# x Q- e4 d( z 4,我们多次向县委,县府主要领导述求都没有回音,是镇党委文强书记的妻子在县信访局做领导,为了减少天平镇的信访件数和减轻信访压力,将我们的述求资料进行了拦截,导致我们的信访述求两年多时间都没有得到处理,请纪委明察。
I6 g7 n, {7 \ 三,团坝子村村长左国勇私自篡改伪造修建本村村级水泥路工程合同,增大工程款,进行贪污。且一切支出都用白条,三年都不做账,造成本村村名债务高达20余万元。请求上级从快追究左国勇的违纪违法责任,并对左国勇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严惩。7 S4 v; z$ n( \: B5 k) K# ?- b' @: l. i( w
事实与理由:
! t/ ~( \/ V l- G7 n 1,2012年我们村修公路,左国勇村干部共贪污市人民币164200元,因为修路时我们共集资243200元,捐资156000元,国家补助40万元,高利借款10万元(此款现由天平镇政府已还),但实际支出仅73.5万元,下剩164200元不知去向,而且我们向上级政府反映后,左国勇村干部又补造了一个假的《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妄图掩盖贪污事实。因为合同上的签字代表,蒋达福,蒋达胜,吴先超,根本不知情,没签字也未按手印且字迹是一人所为。: U& s! b. @7 ]6 c
2,2012年一年里,几个村干部将35亩地的直补款4600元现金扣留为己有。
3 k2 i- T9 f& q; U* l T 3,几个村干部在2010年至2013年又强行将历年村民所欠老账(其实该坏账已消灭)一万多元占为己有。
1 ?* F' K" Z" C1 o 4,几个村干部又将原1队和6队两个队于2012年准备修公路的集资款30元\人,共250人,计人民币7500元侵吞为己有。
6 I; I. r* ?! m9 ]5 G6 Z. ]( \ 5,2011年几个村干部宣称说要换发房权证,向村民没人收取35元,未开发票,连白条子都没有一张,且如今我们也没有看到换发的新证,此款全由几个村干部装进腰包挪用或贪污了。
% p2 G: _6 ]1 c8 V9 B0 r 6,几个村干部将2011年至2013年林业局补助给村民的公益林款3500元占为己有。5 \. ]7 \; n3 w, c' \8 B+ q( @1 C
7,村民修建房屋时,货车过村公路时,几个村干部还要强行向每户收取600元公路费且占为己有。
$ x* ~; n: D* D# f 8,如果村民迁移,吃低保等服务事项,几个村干部就强行要求村民必须请吃请喝,送红包,买烟等,有个村民吕新光于2014年2月13日就买了180元的烟。
3 k$ t5 |9 z0 l 以上反映的问题我们期盼早日得到解决,给本村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 r3 V8 Z- ]- h- ]8 f1 P 希望岳池县纪委蒋飞轮主任能及时处理,依法执政。必须处理。至今已举报两年了还没能给予一个满意的答复。
4 ?9 G( d/ F1 |! 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