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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o" v& M* p& t7 }7 b% D4 G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H y3 a" T* A. R( Z
双流区交通局: # {- T/ r( m* e% _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O; C8 u9 _/ s& ^ 武侯区交通局:
2 Q9 M1 _6 F" E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2 I$ V; ^# u! Y4 i g3 @- w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x$ {0 y/ O) i( Y0 |8 a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4 W" s0 B- S7 _% k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j* s. @% @3 {, }( @
被坑了
+ L6 E" w3 W1 _& D4 G6 b' o% E 遇坑刹车不及
$ I% ~' K1 {: u" L 宝马伤得不轻
6 R! h: B) f( l2 Q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9 ?4 y3 a( u3 I8 @' Q- I! E2 d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n$ d; j6 n6 G3 q* E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7 E1 H3 f$ t( L" E f6 q' ~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c# a) m2 C O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 V8 j: Y; k/ \" ?2 e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0 y: N2 h) h6 n. B+ t 维修要花7000 N. ?) c# o, R1 p* F
都说自己无责 % g# l* D/ i( z2 h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L2 E6 V5 X" S( ~( R0 G/ w# D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N& I" g3 d$ L, u, w% a4 v- j( F6 d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7 d1 X* Q) ^: T0 _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0 Y: r" A1 W# ~6 H* f7 L: K3 U5 o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a, D. Y% c& x1 q9 B, w2 s
碰巧了 * i$ a! o1 _: i' G
事故发生地点 * J, ^/ ^9 M. j6 R+ j
位于两区交界
) ?; C/ Z/ D" n1 E2 q" a: [8 h. V" e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B: v" z. {. w( c0 e7 G+ ]9 Y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t( R7 m) @! F0 u8 w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 H5 T' k6 P, k N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 M' m% T$ Z- c# p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1 j' n! k2 L% n4 C0 l' \. I ~ 该谁管 4 S4 _ J# ?: `1 N: n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4 i8 P$ l7 v4 ^4 g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s* g g# p' |! ~! o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3 Q5 R/ N% K5 t5 |6 s# H: K# {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9 O% l0 ?3 I/ g1 l, n9 W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w) {' B+ O# N' C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R# ^. j- H& A# ~9 }3 S) B+ I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i( w% W' T2 t2 _8 ]6 j, o9 H, _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H; n* a1 ^& v6 w9 ~, `' x7 q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1 x6 ?5 s& B; ~. k" o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9 _3 n4 _ N4 H: q9 H 律师说法
; V% p' T8 l7 l7 a# A: x/ ?, L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9 q: j: P7 y0 U5 z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l P# p# [( G. B& N0 b7 |+ A$ a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0 m: C) H- Z+ |1 G. g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J6 C& B: t+ h, L4 a1 j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9 z, I8 z7 s; a8 K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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