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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3 c! S( z% H- o6 N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g* i i; Q7 t3 y+ c% X+ p' ?0 f 双流区交通局:
/ z0 }3 H7 M1 g* e6 E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8 Z. m! d& O7 n- Q9 e9 V" E6 k 武侯区交通局: $ j" j+ ~' K5 T! s: z% \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R6 ~* n# ^+ C, _* _# B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G0 [/ D% w7 }1 F/ b5 I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l# f" }5 p2 @3 N& F1 ]' i* e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1 N5 o- a( A* q1 g1 P
被坑了
3 @9 N7 f5 G, t" U8 F& c% a 遇坑刹车不及
, Y7 I; V, T) c" i' I# N A, _4 Q 宝马伤得不轻
3 W2 k. F; J. _/ t* x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3 J2 b! o( n) B [+ F9 U8 X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M6 Z) A7 k* M) N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f1 p" B6 e4 }: J& Z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0 R. d8 a' [1 H& y$ z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4 p0 I% }: c1 [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k6 G5 t$ y# d* E 维修要花7000
$ B2 N; o: P% M, H 都说自己无责 5 U Y8 h1 ~0 l7 r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7 |) ^, {5 @4 {0 f R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C8 }' O/ o. R* }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C1 d1 E: R9 V: P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t5 X. y* b- d1 L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0 J+ G$ w/ _$ e
碰巧了 + M$ B$ N# o: G* Y
事故发生地点
+ a7 k9 T8 m# f+ h$ g 位于两区交界
) M# E, E# O# t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Z; m$ \! Y9 z7 ~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o0 m/ N5 I* p8 I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q/ W+ e+ f, \/ k# `2 V" X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2 Y a9 L9 |5 D b! @% f6 `! V. K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q, P+ Z4 w7 \4 A. @- d, ]
该谁管 * k% d# R! O1 i0 f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5 D7 r$ }& ~0 d' Z' D- ]9 W9 c7 ^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m: g/ `/ {. X' E% X- \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u7 Y4 u# L8 w. n5 y: G- M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0 r- x, s( x4 E5 c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1 x4 j6 }6 T) w6 S( D9 A- Q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b# ^/ p7 ~8 N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2 F# s& q8 ~* w; ^; k) M/ E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o% \$ C- E: ~ D ]) j& v6 r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i R, c9 S( f: n u. Z% c: S* g1 E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3 a8 F+ [) }3 _( L8 N+ v, v* t 律师说法 * }) M7 a. f1 ~' X. \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W* y- t3 ?+ o" N; D; m1 o0 ~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 |( O) f/ B" ~, E8 K! M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k/ } l6 x' L0 p, V& j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Y& }9 d7 V- I; Y: i, X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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