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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0 \: ]8 S8 K7 T7 Q9 K: }* B+ f. \3 o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4 f5 F0 b( Q" o8 T) _5 V 双流区交通局:
( t5 y6 {/ ` M5 G" G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3 a2 v7 J& j1 ]1 g6 G# U
武侯区交通局: $ O( S6 I0 ]' o& S( i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9 K2 {6 D! X ?. X) ~3 `, F% C1 Z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L4 F. ~% P" H: c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h- q& [6 p) D7 }, S, [& } R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 y, d- t7 w% ?% |9 c7 i 被坑了 " J; u4 p/ G" `$ X2 h3 K
遇坑刹车不及
! ~' u# ^" N9 }( Q; u8 Y* g& M8 p- B 宝马伤得不轻 ) x! B% ^- h( y) b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2 w# Y5 N2 E: S/ v7 b }# @6 C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0 b9 X0 I9 Q) z) a) m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k5 {; m: F v, L9 i. q1 o0 e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V& c% J/ @2 q) ^1 n; Y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q& ?. q0 Z2 r- T |& d% f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z) l, U2 F T; v) k
维修要花7000 [: [ ]9 P& E9 _% e( v
都说自己无责 5 T' \/ `& n N+ K$ W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k5 r: r: V/ S! i1 j3 f% F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4 w8 t& h' i; B4 d9 c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 w; g8 ~) u! l! ]) S$ J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A: |8 J# E7 b* Q" [5 o' ~2 [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y! A7 t9 r% e' t$ e! { 碰巧了 % G/ w2 m7 F, W# O, X* t! H
事故发生地点 3 M4 b& G. D! ?# R
位于两区交界 3 B. o4 | @6 m" ~$ |3 l8 n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9 |: x3 a2 G+ B" Y! j) c. H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M9 Q" e) ^% F) o1 o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U/ G# I) e5 w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c" t) J$ M" k2 g- x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m T+ I3 A5 {& [ i
该谁管 " S$ h+ ?. b4 j, K% O& q, T7 A; |! N9 d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a3 r1 j/ U! T5 Z! D3 R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E( o' v* ^) b* e) z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A o6 z5 M6 l0 b2 ^* f7 B1 f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s' p# N, {4 C: e1 F$ B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 c" ]4 m( z1 |: W+ y3 ~ i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A8 _/ Y( d; l+ L/ Q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R: \/ v& }5 e9 {( h# ]. W+ L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e# K6 w! H5 k) ]! v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8 y" @# L# o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4 L' T2 Y& a0 v' g 律师说法 # c% p, l$ J1 K# N9 ^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2 F. m; x J, z! Q6 t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3 e% m! s" C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G" j6 T* _7 r4 G/ T: ]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1 f& Q- i1 z0 i: C1 A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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