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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8 ? f3 }; @, D) D8 o4 I% ~0 n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2 r. ~5 p N' I; ~& H# B 双流区交通局:
* _2 [ w1 j9 v' y8 x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t2 q6 ~9 }& m2 w
武侯区交通局:
3 a% d, d" M3 D, x3 Y+ l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0 u0 P+ z% a4 T. E, _0 b+ [# @. M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7 F% d ~( p R" k$ @1 d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d7 _0 T# S w6 v* g. V7 C7 j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J: z. s. O% I0 ~# ^6 z/ r1 k
被坑了
% o( ^ h6 [. H/ m% D5 ~ 遇坑刹车不及
' u$ v7 F" Z. q) I9 ?6 c: z 宝马伤得不轻
) p5 K7 v8 ?+ q$ g5 F6 Y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0 \! w% p8 `/ L; q% A! c3 g+ ?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z# l& K$ ]; {3 @, N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1 C: Q& m0 D6 b- |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E; r3 a3 e* m4 K( Q7 [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 Q f a* `0 p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6 S. W, e. J& |* V @& {; n 维修要花7000 + ~+ q8 H, P x" [% Q2 M4 ]
都说自己无责
$ }) W" n: k! p- H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2 w* d' f! c) h" T& v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h! Q5 j8 l) Z! y2 C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M% \, a+ S7 Q2 ~5 ]: R$ U/ K1 R) ^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1 L* x% {' r; ~4 _# _8 O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3 x: C, k/ v, j$ I) I
碰巧了 * |5 z+ K! G- ]$ P& N% H
事故发生地点
9 y/ Y+ m* d9 |, y. ~ 位于两区交界 6 @3 |2 h; W( f R, Y8 J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0 ^9 O, l t1 m0 N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3 @2 o' c% a+ y9 `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r- ?% p' K" ~. m; T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9 u: C1 \/ n3 j* s7 J, Z" N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 t' T" E8 O- L3 q% _
该谁管 4 C) s/ D, w1 z" r; \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Y1 h7 s% M- Z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s5 w5 j( Z: v7 [; j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Q# ? s% q$ s$ T5 }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2 R1 o \2 I I: @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W3 G: I4 q b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1 B0 s2 y7 x0 J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2 Y' l5 \* ~1 G9 b0 ?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3 f0 i. _# p5 j9 V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I' E7 o( b6 D8 W, Y2 h: ?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f5 I# X/ g- y" t
律师说法
7 _* q9 e) }+ U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D/ T: R4 c/ e1 ~! s* c: R; k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l! {' C' a5 F0 u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H2 W- O- v8 g9 e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a% \" [; M; ?# f7 V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I5 E" V; I- m) h%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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